Monday, September 04, 2006

形象

信報財經新聞
2006-09-05

  富士康(2038)將成為首隻台資恒指成分股,香港媒體日後定必加強有關該公司的報道。不過,富士康近日在內地對記者進行控訴,掀起軒然巨波,雖然集團最終全面轉,但事件反映公司處理負面新聞的手法及公關技巧奇劣。筆者相信,形象負面的公司,其業績最終一定受影響。

  近日兩岸媒體都就富士康向大陸記者索償三千萬元人民幣一案作全方位報道;事緣今年6月中,英國《周日郵報》率先報道身為美國蘋果電腦i-pod播放器生製商的富士康,其深圳工廠剝削工人。數天後,上海《第一財經日報》刊登了一篇由記者王佑撰寫的文章:《富士康員工:機器罰你站十二小時》的報道,獲其他媒體轉載報道。事件引起蘋果電腦高度關注,馬上成立獨立調查小組到富士康調查。

  富士康在6月底承認存在勞工超強度加班,有些每月加班超過八十小時,違反了深圳規定工人每月僅能額外加班三十六小時的法例。然而,事件並未完結,7月初,富士康入稟控告記者王佑及編輯翁寶名譽侵權,索償天價三千萬元人民幣(不要說大陸記者,香港、台灣甚至美國的記者,相信亦很少會有三千萬元人民幣財產!)富士康並要求法庭凍結王、翁二人的財產,深圳法院竟然受理!

  在本身確實有違規的情況下入稟法院,其做法已惹人反感,但更令中國媒體憤慨的,是富士康並沒有控告報社,而是選擇性控告記者和編輯,大陸媒體紛紛抨擊此舉為「法律武嚇」,因為這一招間接阻截了報社為記者、編輯支付法律費用;凍結個人資產、索取當事人無法支付的天價賠償,予人感覺是「求氣而不是求財」,此舉令內地法律界人士也加入聲討。

  富士康一直擺出強硬姿態,最終事件要由蘋果電腦介入才能解決。在蘋果的斡旋下,富士康上周表示將賠償額從三千萬元降至象徵式一元人民幣,並將索償對象擴至報館。

  事件在上周日有突破性的發展,富士康撤銷訴訟,並與《第一財經日報》發出聯合聲明,富士康立場軟化,並表示「新聞媒體對富士康科技集團的監督是善意的;富士康科技集團將一如既往地與國內外媒體建立良性溝通機制,尊重新聞工作者行使職責的權益,並對國內外媒體的關注表示歡迎」。

  雖然事件圓滿收場,但經此一役,富士康的形象已大受打擊,蘋果電腦對富士康會留下一個什麼印象,大家應該心中有數!www.chanfire.blogspot.com

1 Comments:

Blogger chan fire said...

simon leung,

thanks very much for your comment.

chanfire

7: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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