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12, 2006

糊塗賬

信報財經新聞
2006-12-13

  花旗集團近期發表報告,唱好股價低迷的北青傳媒(1000 ),但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卻給花旗來個當頭棒喝,12月7日申報今年第四度減持。

  GIC的舉動觸發筆者細閱北青傳媒12月4日發出的通知,不看猶可,細看之下,筆者馬上加入GIC的陣營,呼籲投資者不要沾手北青傳媒。  

北青傳媒股價近期於八元至九元水平徘徊,貼近歷史低位。公司於月初發出的通告,標題是「持續關連交易」。這標題一向悶人,而且容易令人墮入慣性陷阱,以為內容了無新意,公司只是循例作出定期公布。然而,今次北青傳媒的所謂「持續關連交易」,原來是更改持續關連交易的作價,對公司日後發展大有影響。

  先說北青傳媒的運作。公司全權代理北京第二大報章《北京青年報》的廣告,北青傳媒獲得所有廣告收入,然後再分攤這筆金額的16.5%予《北京青年報》,而這筆費用是定有上限的。

  2004、05年及今年上半年,按16.5%計算費用,北青傳媒向《北京青年報》分別支付一億三千八百萬元(人民幣.下同)、接近一億元及四千萬元。

  2007年起計未來三年,按照16.5%的費用計算上限,北青傳媒原應向《北京青年報》分別支付上限一億二千七百萬元、一億四千五百萬元及一億四千五百萬元。

  不過,在12月4日刊登的通告中,北青傳媒表示已與《北京青年報》重新定立上限協議,做法是:「本公司相信以2004年之水平作為釐定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三年年度上限之起始點,以及2007至08年上調約15 %乃屬恰當。」

  究竟新上限的金額是多少呢?北青傳媒竟沒有列明!(更離譜的是聯交所竟然再次容許公司不清楚列明如此重要的數據!)但是,將公司的通告翻來覆去地看,可推算2007年起三年新上限分別是一億三千八百萬元、一億五千八百萬元及一億五千八百萬元。

  換言之,公司未來三年每年的有關支出可能增逾一千萬元。

  然而,整份通告並無誠意向投資者清楚交代上述情況,反而列出一堆又一堆複雜難明的資料,只求含混過關。

  再看通告內另一筆糊塗賬─北青傳媒跟其他廣告公司攤分的收入。

  北青傳媒以大房東的形式,容許其他廣告公司作二房東銷售《北京青年報》廣告,其中三個二房東為今日陽光、歌華陽光,以及北青廣告。

  通告指出,今日陽光2005年向北青傳媒支付的銷售費急跌至十萬元。歌華陽光同期向北青傳媒支付銷售費八百零四萬元。北青廣告2005年的廣告額為二千三百六十一萬元。

  2005年北青傳媒從上述三家公司獲得的收入是多少?通告沒有提及,投資者只可自行估計,推測就是三家公司列載的數字總和,即三千一百七十五萬元。

  未來表現呢?通告籠統的說,2007年起未來三年,「根據今日陽光廣告協議、歌華陽光廣告協議及北青廣告協議進行的交易建議年度上限分別為人民幣二千八百萬元、人民幣三千一百萬元及人民幣三千二百一十萬元」。

  究竟2005年三千一百七十五萬元,是否可與2007年二千八百萬元等數字作出比較,筆者不得而知!若答案是肯定的話,則顯示北青傳媒預期從這三間公司而來的收入將下降;若答案是否定的話,那麼可以比較的數字在哪裏?為何公司沒有提供?何以聯交所不要求公司清楚說明? 

 這種向投資者交代後反而令人感到更加混亂的公司,自然是不沾手為佳。chanfir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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